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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交易费用的调查与思考 |
|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8-6-13 8:31:57 发布人:bayc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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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冬 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3)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对农户的小额信贷推广过程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了农村金融发展。但是,农信社对农民的小额贷款在实践的过程中是否还有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呢?在对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宝丰镇184家农户的调查基础上,对在调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重点结合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对农信社小额信贷进行分析,指出小额信贷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 交易费用 新制度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 F832.35 文献标识码 A
湖北省竹山县宝丰镇于2002年4月被十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支行授予全市第一信用镇。自2001年5月起,宝丰镇农信社开始农村信用工程的创建工作。在全镇29个村,近15 000农户参与信用评审中,有26个村被授予“信用村”,12 000农户被授予“信用户”,占全镇农户总户数的80%;年授信额近4 000万元。信用工程的创建,先后支持镇域经济发展资金5 966万元,农村产业化建设贷款756万元;投入支持市场建设贷款210万元,投入扶持个体民营户贷款资金5 000余万元。 2006年8月期间,笔者深入到湖北省竹山县宝丰镇农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和典型调查等形式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调查研究。本次调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状况,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选取了不同的8个行政村,了解相关情况。在调查中入户调查220户,发放问卷200份,其中有效问卷184份。各信用等级分布和最近三年农户从信用社贷款的次数分别
1 农信社小额信贷交易费用的相关分析 关于交易费用的定义,阿罗将“交易费用”简明地定义为经济制度的运行成本。在张五常看来,“交易费用”是衡量和明确交易单位特征和实施契约的成本。威廉姆森从契约的角度出发,把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和“事后的”两类。 农户经济效用最大化是农户进行小额信贷的最主要动机。在实际中,农户的选择可以视为对信用社小额信贷交易费用的纵向和横向比较的理性认识的结果,这个结果充分体现在农户在资金短缺时的寻求方向,农户充分利用政策允许的空间、合理安排和重组生产要素和时间,降低交易费用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用。 笔者认为,对于农信社小额信贷交易费用的测量,不仅要考虑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和用途,还要考虑农户对信用级别、程序等的满意度,也要考虑与可作为替代品的其他贷款方式的比较。结合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特征,本文将从契约的角度,以农户实际拿到农信社贷款的时间点为界线,将这一交易费用划分为具体贷款的事前交易费用和贷款的事后交易费用。同时,在农户的行为是理性的前提下,对贷款过程中存在制度即定条件下的“每笔交易费用”进行分析,考察这一贷款行为在微观上经济效用最大化和宏观上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实现程度。 1.1 事前交易费用分析 所谓事前交易费用,是指起草、谈判、保证落实某种契约的成本,也就是达成合同的成本。农户获得小额信贷的事前交易费用主要集中在获取贷款上。根据农信社小额信贷的特点,将贷款的程序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获取相应的信用等级、申请贷款和从信用社获取贷款;那么与之相对应的交易费用构成总的事前交易费用的总和。 1.1.1 信用等级的评选阶段 宝丰镇对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授信额度为村组干部初评,信贷人员复评,信用工程评委会终评的“三级评审”和授信。 农户对贷款等级的满意度构成农户小额信贷的事前交易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户认为评定结果基本符合自身的情况。在被调查的农户当中,对自身的贷款等级与自身情况“符合”的占20.0%,“基本符合”的占53.3%,“不符合”的仅占26.7%。 1.1.2 申请贷款阶段 通过对农户对贷款申请程序的复杂程度的评价的调查发现,被调查农户认为贷款“程序合理”、“略有复杂”和“复杂”的农户比例分别占35%、26%和39%;而贷款程序“复杂”主要集中申请贷款阶段,即在得到村委会的审批往往受双方亲疏关系因素影响。在调查中,一些农户反映,村委会的审批虽然并非十分复杂,但是由于村委会干部的办事效率不高使得一笔贷款的申请时间往往因此而拖延。 从表面上看,信用等级的获取对于农户来说,其交易费用应该不高,因为大部分工作有村委会和农信社完成,但实际上由于其中涉及双方的亲疏关系,导致不少地方仍然脱离不了“垒大户”的固有模式——这也是约三成的被调查农户对等级评定不满意的最重要原因。 1.1.3 在农信社最终获取贷款阶段 村委审批后,到信用社获取贷款的时间并不长(见图3),如果在工作日期间,一般只需要1周即可以从农信社获得贷款。在被调查农户中,从农信社获取贷款的时间在一周以上的比例仅为5.8%;也就是说,共有94.2%的农户从农信社获取贷款的时间不到一周。
由此可见,仅仅从农信社小额信贷自身来说,其事前交易对农户来说并不高。但是在进行制度比较分析之后发现,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并不因此而相对于其他民间借贷有优势,也就是说,相对于我国农村现行的小额信贷资金来源,尤其是民间借贷,作为正式制度的农信社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户的需求,有73.5%的被调查农户需要从别处借款,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借款比农信社多的农户人数占总量的39.7%。 1.2 事后交易费用分析 所谓事后交易费用是指契约签订之后发生的成本,它可以有多种形式,包括退出某种契约的费用、改变契约的成本、为政府解决冲突的费用、保证交易关系得长期化和持久性的费用等。我们将从贷款资金数额和利率、贷款用途、贷款的期限、贷款的归还对时事后交易费用进行分析。 1.2.1 借贷资金数额和利率 利率是资金借贷的价格,农信社的利率高低将影响农户融资渠道的选择。贷款最高限额也是根据信用等级不同以及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来确定的,不同的等级间有不同的最高额限制。在对宝丰镇被调查的8个村的各等级贷款利率进行简单加权平均后,得到贷款利率的平均值(见表1)。而延期归要加利息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可接受的,一种是惩罚形式的,如果到期不还贷款,采取每年加收20%的利息,同时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作为违约惩罚;并且在下一年违约户不能贷款。 可以看出,农信社的利率水平主要在6.3~7.2厘/月之间。按简单的算术平均数即月平均利率6.7厘计算,年利率将为8%,约为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1.5倍。对“您觉得贷款利率怎样”的回答,选择“太高”的占20.93%,选择“基本合适”的占51.80%,选择“适合”的占39.53%,说明农户基本能接受农信社提供的贷款利率。 1.2.2 贷款用途和期限 借贷用途反映了消费的特征和趋势,不同的资金用途将产生不同的风险、预期收益,也对农户的还款能力产生很大的影响。从理论上来说,生产性借贷往往较容易取得收益。通过对贷款用途的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农户的小额信贷属于生产性借贷(见图4)。
由于农信社的小额信贷采取“逐年偿清,逐年借贷”,贷款期限均为一年的方式;所以以“经商”、“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和“盖房”等资金收回周期长主要贷款用途的贷款农户,其资金周转周期和速度有可能受到还款期限的限制。因此,笔者设计了关于对借贷的一般期限评价的问题。结果显示见表2,由42.37%的农户对小额信贷的期限不满意,农信社的贷款期限还是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农户的资金周转需求,贷款期限可以根据贷款项目做出调整。[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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